诗(幷序) 五十九

王梵志 · · 诗

行善为基路,偷盗五不作,耶●(张谓以上三字为衍文)五不当(戴校二句作“偷盗吾不作,邪淫吾不当。

”)。

不解谗朝廷,不解佞君王。

不能行左道,于中说一伤(张改作“场”)。

一直逢阎夫,尽地取天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