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端 · · 诗

年来(一作“来年”)二月二,别汝暂相弃。

爇(一作“烧”)灰散四林,勿(一作“免”)占檀那地。

(见《景德传灯录》卷二十二。

注一作者为《五灯会元》卷八之异文。

)。